通知|青岛市开启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企业申报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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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|青岛市开启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企业申报工作

行业动态2017-02-20

青岛绿天使创业园小编获悉,近日,青岛市政府下发“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,重点支持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”,通知内容如下。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》(鲁组发〔2016〕26号)及《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鲁组字〔2017〕8号)要求,请各单位做好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企业申报工作。具体工作如下:

申报范围:

山东省内注册,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产业、高端装备、新材料、现代海洋、绿色低碳、数字创意等“十三五”时期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,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、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基础,人才管理服务规范,集聚人才意愿强烈的企业均可申报。暂不接受外商独资、控股企业申报。

申报条件:

1.实行现代企业制度,有健全的财务和管理体系,依法诚信经营。

2.创新能力较强:(1)近5年,单位或个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,累计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,承担过国家、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项目;(2)拥有相关领域技术创新平台(企业技术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工程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技术创新中心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);(3)近3年每年研究与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.5%。

3.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,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,近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5亿元、利税不低于1亿元。

4.对人才工作重视程度高,有完善的人才培养、引进、使用、激励和服务保障制度体系,人才集聚度比较高,近5年有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“万人计划”、泰山学者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,未来有方向明确、思路清晰、切实可行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计划。

对达不到第2、3条标准要求,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,也可申报:(1)有2名以上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“万人计划”、泰山学者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;(2)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,市场前景和成长性良好,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,且年均增长不低于20%;

(3)近3年研究与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10%;(4)企业中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占比不低于20%。

申报程序:

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附件表格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扫描件或拍照),报科技局。

支持政策:

经审定后,公布为“山东省引才工作重点支持企业”(以下简称“重点支持企业”)。给予每个重点支持企业2个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作相关类别配额,2年内有效。所得配额不占用所在市和企业年度申报指标。

有关要求:

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,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,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,所报信息真实有效。按要求提供的近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,应经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。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,一经查实,取消该单位本年度申报资格,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,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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